新余市南华山固废堆场综合治理项目技术服务(第二次)变更公告
各供应商:
现对新余市南华山固废堆场综合治理项目技术服务(第二次)进行变更,具体如下:
一、原询比文件第三章《评审办法》“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,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。评审依据: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。”
现变更为:“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仍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或事业单位;评审依据: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。”
江西省华赣格丰生态环保有限公司
2025年12月29日
